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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处
时间:2021-11-19 来源: 文字: 图片: 编辑: 点击:

人事处主要职责包括全院机构改革、干部管理、人才队伍建设、教育培训、劳资社保、人事档案、博士后流动站管理等。

一、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部门关于人事人才政策措施和改革精神,研究制定全院机构与人事改革方案、人事人才发展规划等。

二、负责全院机构设置、编制统筹管理工作。

三、负责院属单位(各所、中心)和院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、干部队伍建设及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工作,负责院管领导干部、院部职工年度考核测评工作。

四、负责全院人才梯队建设,组织并指导全院高端人才引进、选拔、培养工作。

五、负责组织制定全院人员招聘计划,指导院属各单位做好人员招录、毕业生接收、人员调配和聘用管理工作。

六、负责组织开展全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,指导院属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任,负责院职称评定委员会日常工作。

七、负责并指导全院劳动工资、养老保险、职业年金等计划管理工作,负责全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,承担院部职工工资统发和社保征缴工作。

八、负责院管领导干部、院部职工因公出国(境)备案、因私证照保管及因私出国(境)审批程序办理工作。

九、负责全院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,制定职工教育培训发展规划,组织职工岗位技能培训。

十、负责“西部之光”访问学者、新疆林业青年科技英才和“新疆、内蒙古特培”等培训项目管理工作。

十一、负责院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工作,负责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工作。

十二、负责全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。

十三、负责全院各类人事信息统计工作。

十四、负责院人才中心管理工作。

十五、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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